| | 抗議劉曉波被捕。 一直覺得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是他媽的一條很仆街、很無理、很黑暗、很白痴無聊的「罪狀」。 對比世界上其他國家,有的多是「叛國」罪、「間諜」罪,而沒有「顛覆國家政權」這條罪。 當中的分別在哪?我總認為那是對「國家」與「政權」的概念問題,可謂一個根本的理念問題。 「叛國」中所謂的「國」,我總覺得陳義較高,指的是那個特定區域特定國土的地方(往往那區域有相近以至相同的文化背景),當中「誰」在管理這個國土,不是重點,這個「國」不是單代表一個利益群體,甚至不能說是一個「團體」,相反是一個整合了的文化群。 而所謂的「顛覆國家政權」裡那個他媽的「政權」,斷不能代表一個「國」之餘,這個「政權」只代表一群掌握權力的團體,而絕非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(尤其是這個政權根本不是人民選出來的,只是「唔知點解」壓在你我的頭上)。而現在這個政權規定了這麼一條「法律」,自然目的只有一個:保障自己永享權力,千秋萬載,一捅肛門,再統江湖。 這是何等荒謬的法律! 如果有人想要推翻現有政權,其實用一般的法例已經可以應付,犯不著這條惡法伸毛手來為強權護航。 我屌你老母,草泥馬。 我愛中國,不愛強權。 |
| | Posted 6/25/2009 9:20 AM - 120 Views - 14 eProps - 9 co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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